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工会是教职工群众组织。工会主席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工会批准,享受副校长待遇。
其主要职责如下:
1.在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代表工会与学校行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认真贯彻《中国工会法》,团结全体教职员工办好学校。
2.传达贯彻上级工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并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3.重视工会委员会工作,抓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分工负责,齐心协力搞好工会工作。关心工会委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制定工作制度,定期心协力搞好工会工作。关心工会委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制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研究工作。
4.代表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工作,深入会员群众调查研究,倾听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发挥纽带作用。
5.主持教代会工作,审定学校重大决策,并通过教代会主席团和工会配合实施。及时收集各方面的建议,提出整改意见。
6.组织会员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关心教职工的生、老、病、死及婚姻大事,密切与兄弟学校工会关系。
7.配合学校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参与学校对教师的评优评先、晋职加薪等工作。
8.做好退管工作,关心退休教师的生活,组织退休教师开展有益的活动。
工会副主席协助工会主席工作。
工会委员在工会主席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财务、宣传、女工、文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