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中学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6日 点击数:

信丰中学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

 

一、信丰中学学科奥赛管理及奖励办法

第一条   学科竞赛是学校教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检验教学质量和成果的常规手段。为了鼓励师生积极组织、参与学科竞赛,表彰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老师和学生,学校决定在精神鼓励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津贴。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辅导与辅导方案(计划)

1、参加上级组织的学科竞赛,由年级组长会同备课组长提出辅导或集训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辅导教师:原则上采取导师制,依学科特点确定12名辅导教师。

2)培训对象:选相对固定的学科苗子作为集训对象,集训对象由辅导教师选定后,其科任教师和班主任应给予大力支持,不得从中阻扰。

3)拟出集训方法和选定教材。

4)计划辅导(练习)课时数。

5)写明集训内容提要及日程安排。

2、以上方案交教科处,由教科处报分管校长审批。

3、集训课以授课为主,练习安排在课余进行。

4、参加集训的老师、学生从高一开始确定,原则上不予变动。

5、辅导必须抢时间,争进度,要质量,平时、寒假、暑假要认真作好辅导安排。

6、参加集训的学生可根据其集训的程度,可在高一、高二时报名参加奥赛。

第三条    辅导及参赛经费:

1、教师辅导津贴:每周贰至叁次,每次12课时,每课时20元,按辅导教案计算。由年级组和备课组负责考勤,教科处备案。

2、赛前强化训练阶段每周辅导课时经教科处批准可适当增加课时,津贴办法同上。(比赛通知下达后到比赛时间为赛前强化训练阶段)

3、辅导津贴由所在年级组发给教科处备案,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学生收取辅导费;必要的讲义或资料请示学校批准后由学生自费购买。

4、教师辅导用书,除向图书馆借阅外,也可征得学校同意后,自己购买,学校报帐,用书经图书馆编号后,教师借出使用。原则上每学科每学年学校补助100元用于购买教师辅导资料。

5、外出参赛费用:领队教师旅差费由学校报销,参赛学生只报销往返车费。(赴南昌以上复赛的学生可报销住宿及往返车费)

第四条    辅导与过程管理

1)竞赛学科(如:数理化、生物等)每学期开学后1周内须交辅导方案,第二周开始实施,中途不得任意间断 ,非竞赛类学科,每学期须有一次精心组织的竞赛、演讲或课外活动或研究性课题讲座,并于相应时期交“方案”“总结”。

2)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有责任时常过问、关心本年级、本学科竞赛辅导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各项活动开展不间断,并予以指导。

3)教科处应适时对各项辅导活动进行检查与考评,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五条    校内学科竞赛

1、校内学科竞赛每学期每学科举行一次,形式不限;由教研组组织,备课组实施,教科处备案。

2、校内竞赛评奖等级及人数如下:

等级

人数

5

9

11

3、校内竞赛,获奖学生由学校颁发“贺信”,不另再发奖品。

4、每次竞赛后实施者要及时写出总结交教科处存档并作颁发贺信的依据。

第六条    学科竞赛奖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的竞赛奖励。非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经学校批准后参加,由学校进行适当奖励。

1、校内竞赛只奖学生,不奖教师;校外竞赛师生同奖,省二等奖以上学生开始设奖,学生奖金用鸿儒基金奖励。教师设奖:某学科一次奥赛中至少有一个省二等奖或二个省三等奖以上开始设奖。

2、个人参加刊物或社团体组织的竞赛,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扬,并在年度考核时适当加分。

3、同人同项竞赛,若多级获奖,只奖最高级别,不重复给奖。

4、每次竞赛后,由辅导教师写出总结材料交教科处,获奖者所有证书复印件交教科处存档,由学校出喜报予以表扬,并由辅导教师领回奖金。

5、奖励标准如下:

 

学生

教师

学生

教师

学生

教师

 

300

 

 

 

 

1000

10000

200

2000

 

500

10000

30000

5000

20000

3000

12000

第七条    竞赛级别的界定:

1、以组织竞赛单位的参赛学生所属区域的级别为竞赛级别。

2、认定获得有“高考加分或保送资格”的级别为省级一等奖,其余级别类推。

3、若该生确因竞赛而被保送清华、北大,则该指导教师还享受高考“清华、北大”奖。

4、其余竞赛级别,由学校视具体情况界定。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校委会。

第九条    本办法自学校校委会通过之日(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起执行。

 

                                            

200212月第一次修订

20059月第二次修订

20092月第三次修订

 

二、第二课堂(非奥赛学科,奥赛学科非奥赛竞赛)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

第一条   学科竞赛及第二课堂活动是学校教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施素质教育以及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为了鼓励师生积极组织、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参加各级竞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第二课堂活动方案

各学科(非奥赛学科)在开学初,制定教学计划时同步制定本学期第二课堂活动计划。计划以备课组为单位,分别交教研组长以及教科处存档,活动的形式与内容依学科特点可为:讲座、演讲赛、展览、小制作、小发明、校内外实地考查、知识竞赛、小论文竞赛、课题研究等,计划每学期初交一份,每学期末交一份活动总结。

第三条   校内活动与竞赛

1、活动是教学的补充,一般老师在活动中的时间学校不作补助,特殊情况,经教科处同意适当予以课时津贴。

2、教研组领导下的备课组内每学期组织的活动,奖励标准同《信丰中学奥赛奖励办法》第五条。

第四条   参加校以上的各种活动竞赛,奖励标准如下:

 

 

学生

教师

学生

教师

学生

教师

 

50

 

 

 

 

25

100

20

80

 

50

35

150

30

120

25

100

第五条   若竞赛属市级以上统一组织的考试,奖励标准翻倍。

第六条   竞赛级别的界定适合《(二)信丰中学体育竞赛(含艺术)管理及奖励办法》的第六条,且所有竞赛均以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级别为准。

第七条   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英语听力竞赛奖励办法适合本办法。

第八条   英语能力竞赛适合《(一)信丰中学学科竞赛奖励办法》最高级别省级。

第九条   奥赛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进行非奥赛级别竞赛,竞赛奖励办法适合本办法。

 

                                                     信丰中学

                                              20092

 

三、关于奥赛团体奖以及科技制作获奖的奖励(补充)办法

第一条   学科奥赛若获得团体奖,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600

 

 

 

 

10000

4000

2000

200

国家级

30000

20000

12000

8000

第二条   科技制作竞赛活动从第二课堂活动中列出,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学生

教师

学生

教师

学生

教师

学生

教师

 

 

200

 

 

 

 

 

 

 

60

500

50

400

 

300

 

200

国家级

200

2000

150

1600

120

600

60

400

第三条   级别的界定团体奖按《奥赛奖励办法》,科技制作按《第二课堂(非竞赛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界定等级。

第四条   若同次同人多级别获奖,以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奖。

第五条   解释权归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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