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8日 点击数: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撒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进行监督。

(三) 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盖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 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工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解读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体现了我国工会组织的本质。每个工会会员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又都必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一章 第三条规定,我国工会会员享有以下六项权利:

      1.会员有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权利。(释:会员的选举权,是指会员有通过选举选择出席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组织领导人及工作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凡工会会员都享有当选为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职务的权利。会员的表决权,是指会员可以通过其代表或工会代表大会表达自己的意愿,对工会干部和工会的决议行使选择权(赞成、反对、弃权)。

      2.会员有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纪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释:一切工会组织和其干部都是由会员选举出来作为自己的代表者并为大家说话办事的。如果不代表大多数会员群众说话,会员当然有权提出批评;对于少数违法乱纪或有严重失职行为,已经完全失去会员信任和拥护的工会干部,每个会员都可以提出撤换或罢免他的建议,要求所在单位依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决定)。

      3.会员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的权利(释:会员通过工会组织反映自己对国家和社会问题的意见,是一种参与管理的途径。如果工会组织或某些工会领导干部不如实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就是一种失职行为。对于这种失职行为,任何工会会员都有权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直至向上级工会组织和主管部门反映)。

      4.会员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的权利。(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如果会员参加所在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受到漠视和侵犯、会员由于批评和揭发某些领导者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或者职工劳动条件很差、安全工作受到威胁而无人过问,会员可以要求工会与有关部门协商、交涉,直至提起诉讼。工会组织有责任反映会员的呼声和要求,向一切侵犯会员合法权益的人和事作斗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会员有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的权利。(释:这一规定是为了使会员与非会员有所区别,培养员工的工会意识和会员意识,以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会员有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讨论的权利。(释:会员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对于工会组织的决议、决定可以畅所欲言、自由地发表意见和观点)。

      《中国工会章程》在规定了会员权利的同时,还规定了会员的义务。即:

   

        1.履行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的义务。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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